帮助文档| 年中开账注意事项 |
一、本年利润科目的录入
本年利润只需要录入期初数,本年借方、本年贷方根据损益科目的本年借方和贷方数自动计算。
二、损益类科目的录入
按道理每月结转损益后,损益类科目累计借方=累计贷方 ,但好记账不能这么录入,只需要录入结转前损益类科目的实际发生数,比如收入一般是录入贷方,成本费用税金录入借方 。
举例如下:
年中开账,是指正常经营的企业之前(以4月为例)没有使用好记账,现拟从5月份正式使用好记账进行账务处理,需要进行基础数据录入,即“开账”。需要考虑以下几点:
1、思考一个问题:1—4月份已进行账务处理,从1月份逐月录入当然可以,但有点重复劳动;但从5月份开始,就存在一些问题:①资产负债表中需要的年初数怎么获取?②利润表中1-4月数据怎么加到本年累计数中?期初数据录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。
2、解决思路:①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,根据4月30日的期末余额数据及1—4月借方、贷方累计发生金额倒推出年初余额(即上年末数)数据;②利润表中的数据,直接填列本年1—4月累计发生金额。
3、具体操作:点击“期初数据录入”进入页面,

对资产负债表科目,在“期初余额”列填列5月份的期初数(4月30日余额),“本年借方”列填列该科目1—4月份借方累计发生金额,“本年贷方”列填列该科目1—4月份贷方累计发生金额。对利润表科目,收入类只在“本年贷方”列填列1—4月份累计数,成本费用类只在“本年借方”列填列1—4月份累计数。
特别需要说明的是,

- “本年利润”科目应在“期初余额”列填列1—4月份未结转的余额。
- “利润分配—未分配利润”明细科目“期初余额”列填列年初数(即上年12月31日数),盈利填贷方,亏损填借方(如果借贷方向不符,可用正负数调整)。其他明细科目同理。
填列完毕,检查“期初余额”、“年初余额”是否平衡?将“年初余额”与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核对一致;“本年借方”、“本年贷方”发生额是否相等?如果平衡、相等,则开账期初数据录入完成。
实例举例:
假设公司没有实收资本,1-4月也只发生了一笔业务,简化分录如下:
借:应收账款 106
贷:主营业务收入 100
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 6
开账的期初输入如下录入:




4、重新开账:如果出现问题,可以通过点击“反结账”,返回初始化会计期间,录入的数据都还在,可以进行修改,再重新开账。